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系诈骗罪的特殊规定,区分两罪的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骗取财物,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是对方当事人财物,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是本单位财物。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并骗取钱款,数额巨大的,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