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文律师13501369536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电信诈骗网上能报案吗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报案

2019-06-15 来源:网络 浏览:595

电信诈骗近年来是越来越猖獗了,并且电信诈骗的方式也比较的多,所以很多人都遇到过电信诈骗,如果遇到电信诈骗是否可以在网上报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信诈骗网上能报案吗

可以在网上报案,可以找网警。

1.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详细告知骗子的银行账号、电话等相关信息。现在各地开始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会联系银行部门对骗子的银行账号进行快速冻结。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骗子与警方对抗,会尽可能将资金快速转到下级卡,再经多层转账后取现。所以,报警速度一定要快,如果资金已经转出或者取现,那么资金能够追回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2.人民银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ATM等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3.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包括:ATM机转账凭条、手机银行(网银)转账截图、银行流水单。与骗子联络的相关凭证,包括通话记录截图、电话通话详单、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截图。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

4.及时到属地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制作笔录,并且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这些都是警方开展侦查工作、串并案件的重要依据。案件破获后,这些证据也会对犯罪嫌疑人量刑以及追缴赃款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大学生,解放军等,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遇到了电信诈骗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也可以在网上报案,如果是通过ATM等自助柜员机转账的话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就能够挽回损失,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关于电信诈骗网上能报案吗的刑事法律文章。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报案

现在的网络发展速度太快,我们的个人信息也容易被泄露,比如我们在填写一份表单的时候,说不定我们就已经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这样就被一些犯罪分子发现空子,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那么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报案,我们要如何做才能减少损失,特别是遭遇了电信诈骗者或者没有被骗者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的刑事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已造成经济损失:

1、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如:在ATM机转账的凭条、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截屏。一定要清楚保留本人及对方的账号。如未打印小票或截屏的,可前往银行柜台开支出证明。

2、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

3、报警方式:前往附近派出所或拨打110。

4、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官方处理,而遭遇第二次被骗。

5、根据民警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止付。

二、未造成经济损失要举报或咨询:

1、举报方式:可向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拨打962110进行举报或咨询。

先打110报警备案,然后可以和电信反馈,反馈方法有几种:1、10000号客服热线举报。2、发短信到10000999:本网用户可免费发送短信到“10000999”,举报格式说明:“被举报投诉号码+*+被举报投诉短信息内容”或“被举报投诉号码+空格+被举报投诉短信息内容”。例如:“……*……”或“……3、发邮件到58147@189.cn邮箱:用户可直接发送邮件到58147@189.cn,邮件中需写明“被举报的投诉号码”和“举报投诉信息的内容”。

电信诈骗惩处

最高法院2011年4月7日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电信诈骗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这一司法解释将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将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根据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将电信诈骗行为规定为可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规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解释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另外解释也明确了可予从宽处罚的情形,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根据相关的法律,涉嫌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相关阅读

北京刑事律师:法律规定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理?

北京刑事律师:网上逃犯临时羁押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刑事律师:网上开设赌场罪拘役缓刑可以吗?

电信诈骗的钱可以退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账号已冻结网站能查封吗被电信诈骗后能追回吗

刑事法律咨询

13501369536

刑事知识

“两高”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依法加强对法院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的法律监督 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关于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深入贯彻反腐败决策部署 依法从严惩治行贿犯罪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 有效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十一局负责人 就《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答记者问 “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联系方式

电话:13501369536

邮箱:jingshibianhuren@sin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 1350136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