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律师要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专业辅导,一般会选择开庭前的三四天内进行会见,因为这个时间点能够给当事人充足的时间吸收理解律师所说的内容、充分准备接下来的庭审,不至于因为间隔时间过长导致遗忘。
开庭前的辅导,重点是法律层面的辅导。
第一,律师要向当事人详细介绍刑事诉讼一审的庭审流程、有哪些环节:庭审开始后,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之后将依照“公诉人→法官→被告人的辩护人(可能还包括其他同案被告人的辩护人)”的顺序进行庭审发问环节。接下来还有举证质证的环节、法庭辩论以及最后的被告人陈述环节。
第二,律师要向当事人预测公诉人和法官的发问内容,并依法指导当事人有效应对发问。在笔者办理的不少案件当中,笔者向当事人就审判长和公诉人可能发问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预测,并依法指导当事人如何有技能地如实作答,基本上会命中90%以上的庭审发问问题,当事人的回答往往比较流畅、得体,给审判长的印象要比其他同案被告人好不少。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应对发问,笔者在《辩护律师如何对被控特大网络盗窃罪一案的当事人进行精准发问?》一文有过细致的描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网搜查看。
第三,律师要向当事人告知辩护人在庭审的发问内容,同样需要依法指导当事人应对辩护人的发问。在开庭前的一周,律师应该完成《庭审发问提纲》,庭审发问的目的就在于要通过必要的发问把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以及事实凸显出来,并反驳、澄清公诉人的不当讯问。关于律师如何进行发问,笔者在《刑辩律师对被告人发问的技能与技巧》一文中已经详细阐述,本文不再赘述。律师在庭审前会见,最重要的就是要依法指导当事人配合律师的庭审辩护工作,依法指导当事人如何如实回答律师的发问,有助于双方在庭审中产生良好的配合效果。
除了法律层面的辅导之外,庭审前会见还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层面的辅导。
在庭审前,当事人的情绪难免会出现波动或者紧张不安,这个时候律师不仅仅需要对其进行法律的辅导,还需要进行心理上的辅导。律师这个时候还需要扮演一个心理咨询师的角色,除了为当事人做好法律培训打好“强心针”外,律师还可以为当事人带上家属的问候、与当事人聊聊日常的生活状况之类的轻松话题,来安抚当事人紧张不安的情绪。消除紧张的情绪,是为了让当事人能在法庭上更好地表现,使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更好的配合。二审或再审阶段的会见内容,笔者以后有时间再撰文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