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罗伟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伟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贺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伟雄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委副书记、市长,岑溪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伟雄 个人简历
性别 男,汉族
出生 1974年10月,广西梧州人
政治面貌 1994年12月入党,1995年参加工作
学历 广西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级别 副厅级
工作履历(按时间线)
时间 职务
1995 – 2006 早期工作经历(公开资料未详列)
2006.09 梧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8.04 共青团梧州市委书记
2011.05 – 2011.06 梧州市蝶山区委副书记
2011.06 蝶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13.09 梧州市万秀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05 – 2016.09 岑溪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副市长
2016.09 岑溪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8.05 岑溪市委书记(兼市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9.12 岑溪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07 岑溪市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3.10 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跻身副厅级),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6.02.28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2026.07.08 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
2026.09.09 贺州市检察院向贺州市中院提起公诉(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