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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酒后交通肇事如何量刑?

2021-01-0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34

关于酒后交通肇事如何量刑?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酒后驾驶入刑以来,大家普遍知道了“开车不喝酒”,以免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但是仍然有些司机朋友们要酒后驾驶,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数,那么酒后驾驶交通肇事如何量刑的呢?详情请看下文。

   刑法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规定,按照(一)或(二)的规定从重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酒后驾车的;无牌照车辆的;明知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如出租车、客车、货车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约束至酒醒,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对酒后驾车肇事罪怎样处罚?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修改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的才会终生禁驾,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更加严厉,只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如无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是优律师整理的酒后交通肇事的刑事和行政处罚标准,希望能够引起你的重视,希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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