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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集资诈骗罪是死罪吗非法集资诈骗有哪些立案标准

2019-07-11 来源:网络 浏览:654

在现实生活中诈骗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诈骗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诈骗的数额如果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诈骗罪,集资诈骗是属于诈骗的行为表现之一,那么集资诈骗罪是不是死罪的?下面由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集资诈骗罪是死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而集资诈骗罪最高处无期徒刑,是没有死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刑事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而集资诈骗罪最高处无期徒刑,是没有死刑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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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诈骗有哪些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是很常见的一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一般是以许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吸收公众的资金,从而非法占有。非法集资一般涉案的金额比较大,涉案人员也比较多,那么非法集资诈骗有哪些立案标准?下面由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非法集资诈骗有哪些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认定集资诈骗罪需注意什么

1、区别集资诈骗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

二罪都表现为非法集资,区别如下: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后罪只是筹集资金用于公司设立或扩大再生产,对所筹资金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制度;第三,行为方式不同,后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证券法律、法规,未经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而发行股票、债券,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弄虚作假现象;第三,数额、情节、后果要求不同,本罪仅要求“数额较大”,后罪要求“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2、区别集资诈骗罪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二罪均属非法集资性犯罪,都包含欺诈因素。其界限如下: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后罪行为人仅具有非法获得集资款的使用权,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后罪客体为国家对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制度和投资人的财产利益;第三,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包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在内的各种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后罪表现为行为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募集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债券;第四,犯罪主体不同,后罪是特殊主体,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主体只能是经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或单位;欺诈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主体是经批准的具有发行债券资格和条件的公司和企业的自然人和单位,具体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企业;第五,数额、情节、后果要求不同,后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发行股票、债券“数额巨大、造成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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