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文律师13501369536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的取保候审规定

2022-10-08 来源: 浏览:1843

第三十八条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但所在地没有同级公安机关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本规定确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或者交付执行,并明确工作衔接机制。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中的执行机关是指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安全部法治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2022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司法实践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安全部法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经过。

答: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曾为此专门制定《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1999年《规定》),以全面规范取保候审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提出更高需求,我国刑事政策和对羁押制度的司法理念发生较大转变,《刑事诉讼法》以及公检法和国家安全机关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配套规定相继就取保候审相关制度作出修改,司法实践中犯罪结构和刑罚逐渐轻缓化。鉴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对1999年《规定》作出了全面修订。《规定》共计六章四十条,对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以便于司法机关理解和掌握,更好地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问:《规定》是如何体现少捕慎诉慎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

答: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也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落实,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准确适用各类强制措施。《规定》主要在以下方面体现上述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应当取保候审的对象。《规定》强调,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二是明确可以在被取保候审人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增多,外来人口犯罪现象,《规定》明确,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三是明确“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针对实践中不规范适用、不敢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问题,《规定》明确分别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标准》执行,便于实践掌握。四是简化被取保候审人申请离开居住地的审批程序。《规定》明确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有利于在对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五是规定了保证金退还的便利途径。实践中时有出现取保候审解除后,被取保候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便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的现象。为更加方便退还被取保候审人保证金,《规定》提出经本人出具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可以书面通知银行转账退还保证金,以充分保障当事人财产权利。

问:关于健全取保候审执行与监管制度,《规定》相较于1999年《规定》,作出了哪些优化?

答:为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规定》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被取保候审人的活动范围。结合实际监管的需要,《规定》分别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中“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特定的活动”的范围进行细化,有利于执行机关掌握和操作,也有利于被取保候审人明确知悉自己的活动范围。二是明确异地执行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的报到义务。《规定》要求,对于异地执行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到,同时还规定了被取保候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后果及处置措施,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按时报到并依法接受监管。三是细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违规惩处措施。《规定》第五章对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惩戒进行了规定,对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治安管理处罚、逮捕等措施的条件、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保障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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