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文律师13501369536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公司诈骗我已经离职了还跟我有关系吗

2021-10-0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727

关于公司诈骗我已经离职了还跟我有关系吗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公司诈骗我已经离职了,还跟我有关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二、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扩展资料: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行为的认定与处罚是有严谨的条件,一旦有违背他人意愿骗取他人钱财行为是非常严重的。任职前公司涉嫌诈骗行为,一经公安机关查缴,会对诈骗行为的所有参与人员追以处刑。

延伸阅读:
  • 公司诈骗罪如何认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
  • 网络诈骗公司员工自首会怎么处理... 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说者免除处罚...
  • 诈骗公司员工怎么判刑 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公司诈骗我已经离职了还跟我有关系吗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相关阅读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毛义强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邹文明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巍涉嫌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不应当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  

刑事法律咨询

13501369536

刑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两高”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依法加强对法院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的法律监督 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关于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联系方式

电话:13501369536

邮箱:jingshibianhuren@sin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微信咨询

法律咨询 1350136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