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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容留卖淫量刑标准2021年有什么规定

2021-09-1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66

关于容留卖淫量刑标准2021年有什么规定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随着我国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国民的生活安全有了保障,但是还是有一部分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就包括卖淫行为。那么,您是否知道容留卖淫量刑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刑法的具体规定,容留他人进行卖淫的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具体量刑为五年以上。

一、容留卖淫量刑标准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容留卖淫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引诱”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容留”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容留”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正处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发育时期。由于她们对社会还缺乏了解,加之生理和心理上的发育尚未成熟,缺少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历来是法律保护的重点对象。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对引诱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卖淫行为的更高的法定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容留卖淫量刑标准年的主要内容。若是您发现相关不法分子进行卖淫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举报,相关执法人员将会依法处置卖淫人员。当然,身为我国公民是具有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义务的,此种现象的举报是身为公民的体现。

延伸阅读:
  •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从犯... 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的帮...
  • 强迫卖淫罪的条文和司法解释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 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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