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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

2021-09-0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35

关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我国,当公民在主动或者被动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且真正涉及到违法行为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成为刑诉时效,那么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呢?小面有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刑诉时效的概念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追诉,或者无罪释放。

二、刑诉时效的具体期限是多少?

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

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这里对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没有限定,无论重罪还是轻罪,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开始计算的追诉期限就中断,而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不在追究刑诉时效的情况有哪些?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5、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6、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总是所述,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需视其犯罪结束的具体时间而定。同时也有一定情况下的条件可以不追究刑事案件追诉时效。通过的讲解,希望大家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全面的理解。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遵纪守法,不要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以免给自己带来污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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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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