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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2021-09-0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74

关于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

《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判决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犯罪人员判缓刑后又犯罪怎么处理,是怎么规定的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关于犯罪分子入和才能被判处缓刑主要是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必须是具有悔罪意识的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经过缓刑的考验期,并且在考研期间如果违反规定随时都可能被撤销缓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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