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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影响工资?

2021-08-12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52

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影响工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当代社会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进行处罚的,大多数的人都知道违法犯罪行为,它带来的影响是非常不好的。这种影响自然包括对于社会也包括对于自身,比如说对于自身的政治生涯可能就已经结束了,那么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影响工资?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影响工资?

一般来说定罪免处是刑事处罚方面的事,但行政处分不会因有了刑事处罚而免除.也许降工资是必须的行政处分.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指在故意犯罪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几种犯罪形态。可以划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前者就是犯罪既遂,后者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出现未完成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的行为人是既遂犯。犯罪既遂的主要形态有:1结果犯,是已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标准;2行为犯,是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作为既遂的标准;3危险犯,是以造成某种法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的标准;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其基本特征是: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意图,目的是为了便于着手实行犯罪或有利于完成犯罪。2在客观上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制造犯罪条件的预备行为。3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顿在犯罪准备阶段。

犯意表示不是犯罪预备。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有口头或者文字形式,将其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犯意表示不是犯罪,而犯罪预备是犯罪。

犯罪预备的行为人是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其基本特征是: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根本标志。2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重要区别。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根本区别。

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是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其基本特征是: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和着手实施犯罪两个阶段。犯罪已经完成,结果已经发生,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2犯罪中止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本可以继续实行犯罪,但主观上放弃犯罪行为的实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尚未发生犯罪结果,而行为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3犯罪中止必须是本次犯罪行为的彻底终止。所谓“彻底终止”,是指犯罪分子在思想上完全放弃本次犯罪的原有意图或追求,在行为上彻底停止了犯罪的继续。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关于我国定罪面除的话,它是属于刑事方面的问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工资,除非是国家相关的人员,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可能会影响工资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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