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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事业单位人员判处拘役是否开除公职?

2021-08-10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30

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判处拘役是否开除公职?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俗话说,人无完人,犯错了就会受到处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如此,不会法外开恩的。那么,作为人民公仆,事业单位人员判处拘役是否开除公职?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是怎么说的呢?被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判处拘役是否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二、被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我国《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

据此,如果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

综上所述,不管是拘役还是管制一律开除公职。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建设成为一支优良的办公团队,也是为了更好的建设法治社会。关于监外执行,我们也都要相应的规定。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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