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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关于累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2021-08-0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76

关于关于累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刑满释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再有犯罪并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而对于被认定为累犯的罪犯,其实一般都是从重进行处罚的。另外在判刑的时候不能适用缓刑,服刑期间也是不可以被假释的。那我国现在关于累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关于累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包括哪些类型?构成累犯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累犯包括两种类型。一种累犯叫一般累犯,另外一种叫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 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

2、 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

3、 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此外,这里的“赦免”指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特赦。

(二)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的累犯,即指原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从上述的定义中,我们同样可以知道,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 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当中的任何一类罪。需要注意的是,后罪并不一定的同一个罪名,只要满足同一类罪即符合条件。

2、 前罪和后罪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及轻重,都不会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这是因为前后两罪的主观恶性太大,有很大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即便最后前后罪有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同样不会影响成立特殊累犯。

3、 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但两罪之间的时间间隔没有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区别于普通累犯的一个特点。

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而在累犯当中具体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在具体进行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标准不太一样,自然认定就是有所差异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 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 公安部《规定》第 64条规定:对累犯、犯...
  • 累犯是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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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关于累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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