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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2021-08-0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49

关于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缓刑期间其实也就是缓刑的考验期间,一般法官在宣告罪犯适用缓刑的时候,往往也会根据实际主刑的刑期确定缓刑的考验期,也就是说此时并不是直接就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了,而是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才行。那通常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要说有什么限制的话,基本上都是缓刑考验期内的限制。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具体的刑事补充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撤销缓刑的时间条件应是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发现漏罪,则已不符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撤销缓刑条件。

“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两者适用条件并不相同,因此不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在后一种情形下,应视为缓刑已经执行完毕,只能对余漏的犯罪事实进行定罪科刑,不适用数罪并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缓刑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也不能有再犯罪的情况,否则就会被撤销缓刑。当然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是被认定为累犯的话,那么此时就是不能适用缓刑的。至于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主要也就是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上文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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