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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2021-07-2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87

关于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虽然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与受贿罪要求的一样,同为国家工作人员,但实际上具体包括的范围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不过,我国规定贪污罪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一样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处罚做出了修改,那现在我国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二、贪污罪如何界定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以上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贪污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一般也不以贪污罪论处,而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不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有贪污的行为,那么就一定构成贪污罪,这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数额标准,如果贪污数额脚下的话,则一般不以贪污罪定罪,但也是会给予行为人党纪、政纪处分的。至于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就最新的规定来看,应该是《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的内容。

延伸阅读:
  • 贪污罪能判缓刑吗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
  • 贪污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 贪污罪量刑标准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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