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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还有哪些

2021-07-1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06

关于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还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关于缓刑和取保候审,其实很多人都无法准确的进行区分,甚至还出现了将这二者弄混淆的情况。但其实缓刑属于一种刑罚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很显然从本质上看就是不一样的。那除此之外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还有哪些呢?优律师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区别在于一是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服刑),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二是执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监狱)执行。

二、缓刑与免刑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几种

根据刑法典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典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犯之罪和漏判之罪,不受犯罪性质、种类、轻重以及应当判处的刑种、刑期的限制。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典第72条第2款的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而,无论缓刑是否撤销,所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

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2点,其实无论是缓刑还是取保候审,其实都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肯定无法获得缓刑或者取保候审。另外从后果来看,适用缓刑的后果与获得取保候审的后果其实是完全不同的。

延伸阅读:
  • 贪污罪能判缓刑吗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
  • 有期徒刑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
  • 累犯是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不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四条...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还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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