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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

2021-07-0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07

关于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有人的地方就会产生人性的纠结,就会犯错误和被惩罚,电视剧里有句说烂的台词:诬告反坐。这说的是一种叫诬告陷害的法律现象,经典古装剧的必备桥段,那么在现代社会,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那么一般该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定罪。

二、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

1、《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第243条、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处罚规定只适用于诬告陷害罪既遂,而诬告陷害罪之预备、未遂和中止都规定在刑法总则之中,因此探讨诬告陷害罪之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处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

依照刑法规定,对于诬告陷害罪预备,可以比照诬告陷害罪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诬告陷害罪未遂,可以比照诬告陷害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诬告陷害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除上述规定之外,刑法总则规定之自首、立功等刑罚具体适用制度也能适用于诬告陷害罪。

优律师就为大家介绍到此。虽然现代法律体系不适用“诬告反坐”的刑事规则,但是一旦触犯该罪,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管陷入哪种刑事罪中,如果觉得自己是被诬告陷害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助于律师,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为自己洗脱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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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如何对诬告陷害罪量刑处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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