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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上诉状量刑过重上诉状怎么写?

2021-07-0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63

关于上诉状量刑过重上诉状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如果不服从判决或者判决不合理的话,需要写上诉状进行上诉。在有些判决中,可能由于法官的失误或者其他的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对被告的量刑过重,与其所犯的罪行不相符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般会提起上述。那么上诉状量刑过重的怎么写呢?

上诉状范例

上诉人:沙XX,男,汉族,1994年7月19日出生于江苏常州市,现羁押于XX市第二看守所。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X刑初字第6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没有综合考虑全案案情

2012年4月22日14时30分许,上诉人沙XX并不认识受害人,也与其没有任何矛盾,是在第一被告的指示下,殴打了受害人李XX,但是,随后就被受害人李XX纠集多名人员殴打至轻伤。上诉人认为不能将双方的互殴行为割裂开,对于本案件的审理,应当将双方的互殴行为综合考量来审理本案件。

上诉人殴打受害人确实不对,但是,李XX纠集多人,使用凶器对被告人殴打更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也应当减轻上诉人的责任,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丝毫体现。

二、一审判决没有体现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宗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十一条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上诉人根本没有伤人的犯罪动机,也与受害人不认识,没有任何矛盾,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受到第一被告的指使,当时不到18岁,辨别是非的能力低下,哥们义气,不考虑后果;没有前科,在校表现良好;如实称述案件情况,没有反复,也没有避重就轻;真诚悔过,且在事后上诉人也被李XX纠集的数十人,手持器械殴打成轻伤,现在还没有完全治愈,需要康复治疗,法院应当给上诉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体现司法的公正以及人文关怀,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任何遵循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原则,对上诉人量刑过重。

2、上诉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也应当对上诉人轻判。

三、一审判决认定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没有证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实,对上诉人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X月XX日

当自己的权利受到威胁时,当事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权利,当法院判决不合理时,也可以提起上诉。因此了解量刑过重或者量刑不合理时上诉状如何书写是十分重要的,对自己也有很大的好处。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上诉状量刑过重的怎么写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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