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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2021-06-2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44

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对于进出口货物,除了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免税的之外,其余的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关税,如果有偷税、逃税的情况,严重的话就会构成犯罪。当然有些特殊的货物可能会退还已征税款,因此有的人就采取一些虚假的手段来骗取出口退税。这样的行为要是构成了犯罪,就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中对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国家财产权。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外),在其出口时将已征税款予以退还的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1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由于出口企业工作人员的失误,或者产品出口以后由于质最等原因又被退回,造成税务机关多退税款的,因没有骗税的犯罪故意,因此不能以骗取出门退税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只能由税务机关责令出口企业限期退回其多退的税款,属于出口企业失误的,还可按日加收滞纳金。

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动机,一般是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享有进出口经营权所必须达到的创汇任务,并从中嫌取一定比例的代理出口手续费。但是动机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依本节第211条之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按照我国对骗取出口退税罪构成要件的内容规定,此罪属于故意犯罪,并且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才行。另外,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不过在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不太一样了。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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