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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进行聚众吸毒怎么处罚

2021-06-22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48

关于进行聚众吸毒怎么处罚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进行聚众吸毒怎么处罚

聚众吸毒量刑标准可参考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毒品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1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员年龄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1、关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再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

2、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根据行政法规,会处以五日以下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外加不同程度的罚款。种植、运送、买卖少量毒品的,也会处以行政处罚。未满十六岁或未满十八岁初犯的,不拘留处罚,由监护人进行管教或收容管教。另外,怀孕、哺乳妇女也不用接受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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