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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保外就医的程序是怎样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怎样写

2021-06-10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279

关于保外就医的程序是怎样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怎样写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想申请保外就医的话,那首先要是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保外就医的条件,之后才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保外手续。那其中保外就医的程序是怎样要求的呢?此时需要书写书面保外就医申请书才行,下面优律师就来告诉大家保外就医申请书怎么写吧。

一、保外就医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 、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等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 、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 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6 、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二、保外就医申请书怎样写

保外就医申请书

XX监区:

我是XXX(申请人)姓名,因XXXXXX(罪名)被判处XX刑X年,现因XXX(病名或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人:(签字)

XXXX年X月X日

保外就医的办理程序非常复杂,涉及到监狱、医院、检察院等多个机关、部门,有非常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一个环节出现错误,就可能导致整个保外就医程序终止。就像保外就医申请书的格式非常简单,罪犯常常随便填写之后提交给监狱了。但是审批部门在申请书中完全看不出申请保外就医的必要,结果申请不被准许。如果您的家属现在确实需要办理保外就医,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了解办理保外就医要做好哪些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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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关于保外就医的程序是怎样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怎样写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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