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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破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是怎样的?

2021-05-1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90

关于破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行为都有可能会构成犯罪。毁坏他人财物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除了需要赔偿他人的损失外,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构成犯罪,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那破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是怎样的?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破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破坏公私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如果毁坏他人财物的情节并不严重,会承担三年以下有期选型,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期。破坏公私财物罪的当事人并不以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是为了将他人财物进行毁坏而实施了破坏性行为,只有故意实施的,才会构成犯罪,如果仅仅是过失导致他人财物受损的,仅承担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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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 我们知道很多刑事犯罪,除了在刑法中会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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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关于破坏公私财物罪量刑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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