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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久

2021-05-1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55

关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久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我国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有个主刑和附加刑之分。其中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这都是属于我国的主要刑罚。并且,人民法院在实施这些刑罚的时候,会根据当事人所犯的案件,处以相应的时间,这都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久?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久?

有期6个月15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拘役一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管制3个 月到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二、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 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 犯罪 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三、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

拘役: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和拘役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管制是会留案底,而拘役不会。

以上资料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时间是多久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来说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为20年,拘役管制相对来说时间比较短一点,通常情况下,管制的最长时间不超过三年。并且,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在犯罪性质上和量刑时间上以及执行方法上都是有着严重的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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