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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在我国缓刑属不属于有期徒刑?

2021-05-0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62

关于在我国缓刑属不属于有期徒刑?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缓刑作为我国的一种刑法制度,我国法院在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其实缓刑并不代表着可以不受刑罚,只不过缓刑是将刑罚的时间往后拖了而已。在现实生活当中,其实许多普通老百姓对于缓刑这一种刑罚有所误解,认为缓刑是属于有期徒刑当中的一种。在下文当中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缓刑属不属于有期徒刑?

一、在我国缓刑属不属于有期徒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简而言之,就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有期徒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有期徒刑。

二、缓刑执行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由上我们可知,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三、缓刑期间可以做的工作

缓刑除了党政领导职务、参军、大公司的领导等法律不允许,其余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我们可以看出缓刑和有期徒刑是两种刑罚。缓刑不包含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不包含缓刑。缓刑也是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被处缓刑。同时缓刑也是我国刑法当中的主要刑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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