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福亮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王福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3501369536
刑事律师
刑事案例
专业研究
全国分站
法律法规
电话:13501369536
邮箱:jingshibianhuren@sin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法律咨询 1350136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