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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减刑申请应该由谁提出?

2021-01-1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45

关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减刑申请应该由谁提出?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那么减刑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谁才可以提出减刑的申请呢?本文将会为您详细介绍。

一、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申请应该由谁提出

1、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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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提请减刑需要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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