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有这一目的,就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如果没有这种目的,则是一般的集资纠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是指未经人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1)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①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②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③携带集资款逃匿的;④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⑦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2)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情形:①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②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