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电信诈骗是近年来经常发生的诈骗行为,诈骗分子利用网络、电话等的工具,实施诈骗的行为,电信诈骗往往是事先收集被害人的信息,然后再制订诈骗方案进行诈骗,那么电信诈骗立案后要不要经检察院的?下面由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电信诈骗立案后要经检察院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信诈骗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网络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知识就是刑事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信诈骗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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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根治措施
针对信用卡诈骗发展蔓延的情况来看公安部门也在采取一些对策,同时也在加强与电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比如推进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问题,前不久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加强银行卡的安全管理。像有的个别地方还推行了手机实名制。前不久有的人大代表也在呼吁要在全国实行手机实名制。我认为这些都是遏制电信诈骗发展蔓延的很重要的措施。
但是从打击的实践来看,这些工作还远远不够,银行、通信部门确实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漏洞,这实际上起到了一个助纣为虐、帮助犯罪分子诈骗老百姓的这么一个作用。比如像银行卡的批量开户,拿一个身份证到银行一下开了几百个账户,比如委托他人代理开设银行卡。比如电话的转接,像刚才讲的一号通、400、任意显号。像这些已经被犯罪分子广泛应用到诈骗犯罪,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不良作用。
所以经过反复研究,认为要从根源上开展治理,需要咱们的银行和工信部门的大
电信诈骗防骗意识力配合,需要采取一些相关的政策支持,需要加强一些行业的监管,要采取一些技术的措施,使犯罪分子缺乏作案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减少老百姓的损失。在这个地方就要平衡社会发展和打击犯罪两者之间的关系。咱们的一些企业不能过分追求利润,追求商业利益,企业应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和公安机关加强配合,要和公安机关、通信部门建立一些日常的会商机制。因为犯罪分子的手法不断翻新,一会儿出来一个400,一会儿出来一个捆绑一号通。咱们出来的一些新的技术手段本来是服务老百姓的,给老百姓的通信提供方便的,结果最后却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作为欺骗老百姓的一种办法。
针对这些问题公安机关发现以后要及时提出来,跟通信部门和银行加强联系,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来防范犯罪的发展。几个部门之间要定期开展一些研讨,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防范犯罪,减少老百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