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到电信诈骗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记录所涉及到的交易信息,因为这个是证据的一种,最终警方破案的是否可以把之前被诈骗的钱全部要回来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信诈骗破案后能把钱追回来吗
遇到电信诈骗后,钱是有机会找回来的,应该立即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第一,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
第二,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
第三,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第四,因为网络诈骗维权难,所以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失的不可挽回。
诈骗犯罪认定
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情况下通过电信诈骗之后,还回来得到的钱一般都不是完整的,但是这个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申请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且需要尽快的进行提出诉讼,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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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基本简介
电信诈骗基本简介:
从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迅速在中国发展蔓延,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
电信诈骗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仅2008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这四个省市因电信诈骗犯罪市民损失近6亿元。
电信诈骗的范围从沿海逐渐向内地发展,不法分子已经的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电信诈骗起初是台湾不法分子跑到大陆针对台湾群众进行诈骗。随着犯罪手法的不断传播,内地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也仿效其手段进行犯罪。除了福建以外,湖南、湖北、广东、海南、河北个别市县的一些不法分子也加入了诈骗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