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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侵犯著作权与非法经营罪区别

2019-06-14 来源:网络 浏览:889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方面需求可以说已经得到了大部分的满足,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精神以及文化方面的需求,而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和娱乐方面相关的媒体都会有著作权相关的法律进行专门的保护,那么侵犯著作权与非法经营罪区别有哪些?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侵犯著作权与非法经营罪有哪些区别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包括著作邻接权人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所谓“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

2、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3、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

实际上司法实践当中侵犯著作权和非法经营区别还是非常大的,最少侵犯著作权发生的情况就比非法经营的更广阔,非法经营往往被局限在经营方面,虽然也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是并不能完全包括所有情况,而如果遇到难以区分的可以咨询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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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可以调解吗

有些时候,我们可能会不小心侵害到他人的权利,有很多的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那么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这个时候可以进行调解吗?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著作权可以调解吗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这个时候是可以自行进行调解的,双方既可以协商,也可以在法院进行调解,我们生活中很多的民事案件都可以这样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在法院进行起诉。我们应该尽力的保护自身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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