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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在我国国家缓刑还用坐牢吗

2021-09-1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16

关于在我国国家缓刑还用坐牢吗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所有犯罪行为的处罚中,执法人员与法院审判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罪情情况依次判处徒刑,在过程中也会有缓刑的情况。那么,您知道缓刑还用坐牢吗?按照刑法条文的规定,判处缓刑的当事人是不需要坐牢的,但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再次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

不用坐牢,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一、什么是缓刑

很多人对“缓刑”的概念不是很清楚,不明白缓刑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么,究竟什么是缓刑呢?缓刑在哪里执行?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下面就请跟随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二、【刑法条文】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综上所述,关于缓刑还用坐牢吗的问题您应当知道答案。在上文的详细说中,您可以知道缓刑的性质也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途径,相关当事人是属于违反的。同时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杜绝再次发生犯罪行为。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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