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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罪犯被判处缓刑有案底吗?

2021-09-1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65

关于罪犯被判处缓刑有案底吗?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犯了罪的公民可能因为其危害程度还没有很高而仅仅在处罚的时候得到了缓刑,公民也知道犯罪后的处罚之一就是留下永远的记录,那么,罪犯被判处缓刑有案底吗?其实缓刑也算作是一种刑事的处罚而必须留有案底的记录以供以后国家机关的查阅。下面来看看具体规定内容。

一、罪犯被判处缓刑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而不予判处刑罚,即只定罪不判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

2、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适用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的问题,也不存在就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执行刑罚的可能性。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取决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即使是缓刑考验期满而事实上未执行原判刑罚,也不能改变其曾经被判过刑的事实。

4、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也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问题,因为前罪本来就未判刑;而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消缓刑,把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与新犯罪或者发现的漏罪的刑期,进行并罚。

综上所述,如果罪犯因为其行为恶劣程度还没有到直接被刑事处罚就会得到法院给予其用来缓刑的考验时间,如果在期限内没有任何的过错说明其是可以悔改原来的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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