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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强贱未遂未成年最多判几年?

2021-09-12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08

关于强贱未遂未成年最多判几年?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当今社会中,还是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会触犯相关法律而不自知,许多强奸犯没有作案成功后,并不认为自己也是已经发生犯罪行为了,但其实已经犯了强奸未遂罪,这一罪名是指犯罪者因为某一些原因没有实现某一犯罪的情况,那么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强贱未遂未成年最多判几年等问题。

一、什么是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二、什么是强奸未遂,能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为大家总结整理的有关强奸未遂的相关信息,在上文中也说明了强贱未遂未成年最多判几年,在此类案件中,还分为许多不同的情况,比如犯罪嫌犯的年龄是否成年,侵犯的人员是否成年,这都会导致不同的判处结果,所以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案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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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强贱未遂未成年最多判几年?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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