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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缓刑最高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1-09-0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82

关于缓刑最高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现在社会虽然对犯罪行为人的一些具体的犯罪行为都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但是刑法并不是一概而论的,它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缓刑制度,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缓刑最高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缓刑最高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

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

(一)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

(二)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

(三)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

(四)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

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首先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时候,缓刑最高年限,它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如果原来是拘役,那么被判处缓刑的话,最高是不能够超过一年,如果原来是有期徒刑,那么被判处缓刑,最高不能超过五年。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们司法实践当中缓刑适用的具体条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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