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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拘役是适用范围最广的刑法的规定是什么?

2021-09-02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48

关于拘役是适用范围最广的刑法的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我们国家的刑法体系是,因为刑法它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手段,所以是必须要慎重的,在整个刑法体系当中存在着君逸君逸的话是有适用范围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可以适用拘役,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拘役是适用范围最广的刑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拘役是适用范围最广的刑法的规定是什么?

拘役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二、如何从期限区别管制和拘役?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实际大家对于拘役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的认识主要是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所了解到的。拘役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而且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并不大的,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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