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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驱逐出境的意思是什么?

2021-08-1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72

关于驱逐出境的意思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现在,世界刑事司法协作没有到达完善的程度,外国并不存在供认与实施我国刑事判决之责任,若在主刑实施之前就将外国犯罪的人直接赶出出境的话很可能使其躲避应受的赏罚制裁,严峻损害了赏罚确实定性。那么接下来带你详细了解驱逐出境的意思是什么及其相关知识。

一、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中国法律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二、方式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根据难民公约规定,国家如驱逐难民应遵循两项原则:

(1)除因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理由外,不得将难民驱逐出境。即使因此理由驱逐也应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判决,并给予难民一个合理的期间,以便取得合法进入另一国家的许可。

(2)除非有正当理由认为难民足以危害该国安全,或者难民已被生效的判决确认犯有特别严重的罪行,从而构成对该国社会的危害,该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由于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

三、适用范围

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

四、适用对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敏。刑法规定是能够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违法的外国人纷歧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只要根据案情,考虑违法的现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并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联系以及世界奋斗的需求加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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