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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我国嫖娼处罚规定有哪些?

2021-08-1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15

关于我国嫖娼处罚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嫖娼会感染、引起艾滋、各种性病等疾病,还会损坏家庭。我国嫖娼处罚规定是什么?嫖娼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刑事犯罪,处置规范规则依照行政法规处置,一般处以拘留和罚款。情节不严峻的或契合条件的,处置减轻,关于不同年岁的现象独自规则和处理。若是引诱幼女卖淫或明知患有严峻性病依然嫖娼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赏罚较严峻,我国嫖娼处罚规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果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不同类型的人”是否为刘某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且受其控制,如果是这种情况,则构成组织卖淫罪。如果仅是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构成介绍卖淫罪。

对于嫖娼者的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比较轻一点的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办法规定的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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