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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管制和假释分别是什么意思

2021-04-20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41

关于管制和假释分别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管制和假释其实关系并不是很大的,一个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个具体的刑罚种类,而另一个则是刑罚的一种制度。那法律中规定的管制和假释分别是什么意思呢?可能很多人都是听说过管制和假释,但对他们的含义并不了解,下面就让优律师来为你介绍吧。

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二、假释是什么意思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三、什么条件可以假释

根据刑法典的上述规定,假释的适用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对象条件

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由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所谓“一定刑期”,按照刑法规定,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10年以上。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那减刑后假释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此外,为了使适用假释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典第81条还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结实,所谓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只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假释。这是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的实质性条件,也是最重要的条件。所谓“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不致于重新犯罪,能够遵守刑法典第84条规定的行为规范,不会发生刑法典第86条所规定的严重违反有关假释监管规定之情形。

4、限制条件

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相信此时大家对管制和假释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吧。如果罪犯是被判管制的话,那就是不满足假释条件的,换言之也就是此时不能被假释。而其他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也是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假释的机会,这样就可以被提前释放。

延伸阅读:
  • 被判管制怎么执行? 被判管制怎么执行。《刑法》第38条规定:...
  • 管制由谁执行,要遵守哪些规定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 管制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久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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