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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2021-04-0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494

关于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交通事故很容易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如果肇事者存在自首行为的话,那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到,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对此,优律师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交管部门规定,认定投案自首情节为: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二、怎么处理交通肇事逃逸后的自首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认定条件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处罚方法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仍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现实中,对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对当事人而言,如果可以认定构成自首的话,那在最后处罚的时候其实是很有利的。除了自首外,如果可以认定有立功行为的,那也是会有同样的效果。当然,在诉讼过程中其实也可以聘请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争取缓刑。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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