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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

2021-03-2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50

关于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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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要是公民犯罪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公民犯罪了,此时也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那具体可以对犯罪的人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 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以上就是对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介绍,这些都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只要犯罪的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话,则此时一般就会被免于刑事处罚。但这也不能成为公民肆意犯罪的保护神。生活工作中,还是要遵纪守法,做一个良好的公民才行。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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