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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21-02-0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84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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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此时才能按照《刑法》中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以上就是优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的内容,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要注意的是,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而构成犯罪的,也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追究刑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优律师龙岩律师。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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