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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非法拘禁罪怎么量刑处罚

2021-02-0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15

关于非法拘禁罪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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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的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于实践中的非法拘禁行为,在满足了规定的立案标准的时候,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那么此时犯非法拘禁罪怎么量刑处罚呢?请跟随优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

重大案件:

1、致人重伤或者精神失常的;

2、明知是人大代表而非法拘禁的,或者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3、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月,或者一次非法拘禁十人以上的。

特大案件:

1、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

二、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很多人以为非法拘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其实不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都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至于构成非法拘禁罪怎么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238条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是对行为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优律师临汾律师。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非法拘禁罪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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