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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刑事律师: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2021-01-3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51

关于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以勒索财物或其他利益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往往构成绑架罪。但在绑架犯罪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很好的控制被绑架人,往往会实施一些伤害行为。那么绑架后故意伤害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

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

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应当数罪并罚,但是法律将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拟制为绑架罪一罪。所以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的,数罪并罚。

因此,如果行为人在绑架他人后又具体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

二、绑架后故意伤害如何量刑

(一)绑架罪的量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 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要是绑架后故意伤害的,此时是按照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而具体关于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优律师也同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如果你有其他关于绑架后故意伤害怎么处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张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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